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论文 »

大陆应重新认识1946年宪法的价值/李晓兵

时间:2024-06-16 06:07:3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55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李晓兵 南开大学法学院




台湾这场大选的角逐过程中,最为突出也最为坚定的就是马英九对「九二共识」的强调。九二共识的核心内容是「一中原则」,即「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是基于两岸政治情势发展的现状,以及两岸对于「一中原则」的认识,各自在其宪法和法律的框架进行阐释和表达。
九二共识是对于两岸关系底线的维护,也是两岸在「一中原则」问题上对于各自立场的调整和回归,这是两岸政治智慧的凝结,象征着两岸在认识和处理两岸关系的过程中对于对方立场的充分理解和尊重,也标志着两岸关系走向理性和成熟。它为两岸目前消除分歧、搁置争议、共同发展、共创双赢提供了政治互信的基础,因此成为稳定两岸关系,并为两岸关系渐进式的发展路径提供了一个合适的连接点。
台湾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制订于一九四六年,历经多次修改,其所确立的宪政体制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其直接适用的范围也进行了限缩和调整,但是「国家统一」被作为修宪的立足点和行宪的基本目标,「一中原则」仍得以保持。因此,九二共识在两岸宪法的框架内寻找到了一个保证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的基本底线,为两岸各自在政治、法律、经济领域处理涉及两岸关系的问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九二共识也为两岸关系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大的格局以及多种可能性。它既可以转换为「不统、不独、不武」的大陆政策,也可以让未来两岸之间继签署ECFA之后尝试性地开展政治议题的协商,还可以作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的基础。
但是,也必须看到,这一「共识」在大陆和台湾,都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变量。一方面,大陆方面对于台湾政治运作模式和法律实践的深层次认识还需要不断加强,特别是对于未来两岸宪政秩序的协调要有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另一方面,台湾政治发展方向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种层次的选举成为检验民意对于两岸议题立场和态度的基本途径,两岸之间的理解和互信还需要通过各种层次的交流和沟通进行巩固,过于乐观和迅速的解决两岸问题都不现实,特别是绿营势力仍然不能明确肯定和接受此共识的基本内容。
在此情形下,两岸人民还需要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寻找新的连接点,特别是通过法律化的途径来将这些连接点加以固定,形成一个密集的「安全网」,让两岸关系的发展与两岸人民的福祉和两岸民主、法治发展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和紧密的联系,不为外部和内部偶然因素的影响而大幅度地波动,使两岸关系的发展能够更加稳健、顺畅。
未来,两岸特别需要从宪法层次上来思考和解决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比如,对于台湾现行宪法的认识,大陆方面应该看到,一九四六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已经成为在台湾维系“中华民国”法统的基本法律依据,它构成了两岸之间维系基本的法律联系的基础。特别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通过大法官释宪,在台湾社会变迁与宪法实施之间形成了良性的互动与富有活力的宪政秩序。大陆方面应该对这部宪法在未来两岸走向统一进程中的地位重新评估,并对于其基本价值进行再认识。

关于换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换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海洋石油安全作业办公室各分部: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权威,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换发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行政执法分别使用新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原《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和《煤矿安全监察员证》停止使用。

  二、本次换发执法证件范围为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已取得《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和《煤矿安全监察员证》以及经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尚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安全监管总局委托总局培训中心负责本次行政执法证件的制作及换发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情况汇总表,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直接报送总局培训中心,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报送总局培训中心。报送工作须在4月5日前完成。联系人:艾娟,电话:010-64463870(带传真),E-mail:juanai123@163.com。

  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档案,如实记录持证人培训情况及执法证件的核发、换发等情况。在行政执法证件颁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通知制作和换发所辖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附件: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式样及说明

  2.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情况汇总表

  二○○六年三月十日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有偿资金按期还款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有偿资金按期还款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
国家林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及时回收今年到期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确保下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的拨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按期还款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回收200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的通知》(财发字〔2000〕4号)的要求,属于2000年度到期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请按借款合同确定的金额于2000年11月30日以前及时足额汇入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回收专户
。凡在11月30日以前归还的省(区、市、部、局),国家农发办按规定在下年度予以奖励;11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偿还的,既不奖励也不扣减下年度控制指标;12月31日以后偿还的,按规定扣减下年度投资控制指标(以上均按资金汇出日期为准)。
二、关于呆账处理问题。呆账处理只限于2000年及以后年度立项并发生呆账的项目;2000年以前立项在2000年以前或以后发生的呆账另行研究,目前一律不予处理。
三、关于延期还款问题。国家农发办将作专题研究。经国家农发办批准的,可延期还款,未经批准的,须按时归还。



2000年11月2日